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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六十年:与时俱进铸辉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10-13 11:20:58报料热线:81850000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促使宁波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品位迅速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先后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殊荣。

  一、城市空间历史性拓展,城市功能体系更加完善

  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解放初期,宁波仍是一个沿海小城,城市建成区面积狭小,仅有18.3平方公里,市区道路狭窄,人均道路面积不足1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宁波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统筹区域发展战略以来,宁波城市空间得到了历史性拓展。高水准改造老城区,先后建成了天一广场、和义大道等一批特色工程,打造精美的城市名片;开发建设东部新城,加快新城区对老城区的功能承接,加速形成“一城二核”的总体空间格局;加快北仑、镇海、鄞州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新形象;加强5个副中心城市和13个中心镇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大五中十三小”的城镇体系初步确立;以杭州湾大桥通车为契机,积极推动余慈组团发展,加快形成“双心多点”的城市格局。至2008年底,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64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41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63%以上,完成了从商埠小城到现代化港口大都市的华丽蜕变。

  交通建设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通了世纪大道、通途路、北外环路、南外环路等骨干道路,新建了庆丰桥、长丰桥、芝兰桥,建成药行街开明街交叉口、中山路日新街交叉口等地下通道,拓宽改造新河路彩虹路交叉口等多个卡口,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城区道桥设施的瓶颈制约有所缓解。至2008年底,全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51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38平方米。

  环保设施不断完善。建成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万吨)和开发区岩东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万吨),完成城区雨污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开工建设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1.29%。建成枫林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1000吨)、大岙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950吨)、医疗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24吨),一大批垃圾中转站、污泥中转站投入使用,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系统趋于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近年来,宁波市积极开展以绿化美化、污水垃圾处理和空气净化为重点的生态体系建设。推进百里三江生态文化长廊建设,建成了千里“绿色通道”和“清水河道”,建成了日湖公园、福民公园等一批市级、区级公园,初步构建了“三江六河,双湖呼应”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到2008年底,全市人均公绿达到8.88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绿达到10.31平方米。加大内河治理力度,城区多条内河重现水清岸绿的全新景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引水工程等相继建成使用,气、水、声环境质量大大提高,中心城市居民的用水、用气保障更加便捷。

  城市品位持续提升。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出宁波独有的城市气质和文化特征,特别是三江文化长廊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如大剧院、图书馆、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在母亲河畔联结成一片风格各异、蔚为壮观的现代建筑,现在三江口核心滨水区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甬城中心区,成为宁波市一张靓丽的名片。近年来加强街景市容整治,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在城市建设中,宁波坚持把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结合,把城市建设与历史自然、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有效地促进了城市人文精神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外滩历史文化街区整修后重现光彩,成为宁波时尚新地标;慈城古镇通过保护性开发,积淀在这里的文化被重新点燃;月湖景区经过拆迁改造基本恢复了古月湖的“十洲景致”。

  二、房地产业飞速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房地产业在宁波是一个发展历史较短的产业行业。1998年以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宁波房地产业实现飞速发展,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08年底,宁波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93亿元(1998—2008),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83年的12.62平方米提高到2008年的28.7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了98%以上。宁波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02家,其中,一、二级开发企业50家,房地产经纪、交易、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市场秩序稳定,住宅环境质量和功能质量明显改善,住宅品质大幅提升,各地相继建成了一批配套设施齐全、使用功能完善的住宅小区。

  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解放前,尽管宁波被列为五口通商之一,但宁波市民住房条件十分低劣。1949年,宁波城区(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建成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仅为383.8万平方米,而且房屋质量很差,大多数住宅都是木结构房屋。到1977年,宁波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5.6平方米。改革开放后,宁波市房地产业开始快速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到1988年。当时,住房仍处于公房管理阶段,住房建设以单位建房为主,并由原来的“见缝插针”式建设逐步进入成片集合式建设,但开发量不大,10年全市约建成住房356万平方米,年均建成35.6万平方米。宁波第一个成片建设的项目是1979年到1980年跨年度建成的600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第二阶段为1989年到1998年。此时,住房制度处于公房与私房管理并行,住房制度改革在探索中不断深化,住房走向商品房化和社会化,开发用地实现有偿出让,住房消费增强,房地产市场化逐渐形成,房地产开发快速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1671万平方米,年均建成167万平方米。第三阶段为1999年到2009年。实物分房全面停止,住房制度走向市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土地市场、商品房市场、二手房市场走向成熟,房地产市场趋向繁荣,住房保障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持续快度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4014万平方米,年均建成401万平方米,是1979年到1988年年均建成量的11.3倍。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从2002年起,我市系统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结合宁波实际,创新实施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方式,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有梯度的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形成了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经济租赁住房等保障方式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统一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这一标准在全国、全省都相对领先。

  积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到2008年底,我市廉租住房已覆盖到全市各县(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且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在此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提高到了45%以下。目前,全市累计已有10804户家庭享受过廉租住房保障。

  扎实推进保障性房源建设。通过搭车建设、单独选址建设、回购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200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约200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了2万多套住房(含安置用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通过回购落实了300套廉租住房保障房源,2009年进一步新开工建设(落实)廉租住房3.3万平方米。当前全市在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及限价房等保障性房源共有94.6万平方米。

  大力实施住房改造整治工程。根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分布特点,大力开展了非成套房改造、低洼积水地段改造及老小区整治工程。1998年启动非成套房改造,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区别缓急”的原则,结合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市政建设、专项改造等形式积极推进改造。我市城区原有非成套房210万m2,截止目前,已累计改造168万m2,占计划改造总量的80%,总投资约47.5亿元,共有3.6万户居民搬进了新居。2006年启动成套房低洼积水地段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排水系统、增设排水泵站、搬迁底层易进水住户等方式,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共完成城区低洼积水地段改造24处,总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受益群众8300多户。2000年启动老小区整治,积极改善老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安排整治老小区271个,整治面积159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5.5万户,投入经费10.16亿元。

  三、建筑业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茁壮成长

  建筑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以前及建国初期,宁波市建筑业以登记注册的营造厂为主,有营造厂200多家,从业人员不足4000人。1951年7月,宁波公营建筑工程公司成立,有固定工人416名,从此,宁波市有了专业的建筑施工队伍。上世纪60年代初到80年代初,宁波市相继成立了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市设备安装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到80年代初,列入《浙江省施工企业(事业)单位名册》和《浙江省县以上社队建筑业名册》的单位共有52家。到2008年,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达到992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结构体系基本形成,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路、水利、港口与航道、通信、电力、石油化工等各个领域;建筑业从业人员达51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2867人,二级建造师6459人。到2008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21.48亿元,是1978年的250倍,建筑业产值和效益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宁波市支柱产业之一。

  建筑业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建立和完善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主线,对与其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对招投标、质量安全登记、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实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到2008年底,通过系统审查的企业共1415家,企业管理人员3840人,录入建设工程项目3345个。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出台了《宁波市建筑市场稽查督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不断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外地进甬企业、招标投标的监管,特别是率先建立评标结果后评估制度。三是推进建筑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2008年,在宁波工程建设网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系统中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的共82条,涉及业主、施工、监理等77家企业和5名个人。四是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的各项制度,切实改善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和务工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根本利益。

  四、物业服务行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蓬勃发展

  物业服务行业在宁波市是一个发展时间较短的新兴行业。1994年8月8日,宁波市成立了第一家物业公司——新街物业管理公司。之后经过15年的发展,宁波物业管理从当时的无序市场到如今的规范化管理,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物业管理已成为广大居民生活、工作上不可少的必需品。物业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自1994年成立的第一家物业公司,到2008年底,全市已有经营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增加到225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4家,二级资质企业14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从当初只有50余人,到如今已发展3.4万余人,其中大专人员3000余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断扩展,帮助各级政府缓解了劳动就业人员的安排问题,为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物业服务项目不断拓展。1994年新街小区第一个开展物业管理以来,宁波市物业服务项目现已达到1513个,物业服务项目从原来单一的住宅小区覆盖到办公大楼、商场、医院、学校、工厂、寺庙等。物业管理面积达9829万平方米,比1994年增长了565倍;1994年物业服务经营总额只有10余万元,到2008年底,全市物业服务经营总额已达6.5亿元,增长了6500倍。目前全市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住户近90万户。

  60年奋斗,记载了宁波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展望未来的美好前景,我们将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新宁波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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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六十年:与时俱进铸辉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10-13 11:20:58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促使宁波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品位迅速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先后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殊荣。

  一、城市空间历史性拓展,城市功能体系更加完善

  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解放初期,宁波仍是一个沿海小城,城市建成区面积狭小,仅有18.3平方公里,市区道路狭窄,人均道路面积不足1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宁波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统筹区域发展战略以来,宁波城市空间得到了历史性拓展。高水准改造老城区,先后建成了天一广场、和义大道等一批特色工程,打造精美的城市名片;开发建设东部新城,加快新城区对老城区的功能承接,加速形成“一城二核”的总体空间格局;加快北仑、镇海、鄞州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新形象;加强5个副中心城市和13个中心镇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大五中十三小”的城镇体系初步确立;以杭州湾大桥通车为契机,积极推动余慈组团发展,加快形成“双心多点”的城市格局。至2008年底,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64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41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63%以上,完成了从商埠小城到现代化港口大都市的华丽蜕变。

  交通建设快速发展。近年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通了世纪大道、通途路、北外环路、南外环路等骨干道路,新建了庆丰桥、长丰桥、芝兰桥,建成药行街开明街交叉口、中山路日新街交叉口等地下通道,拓宽改造新河路彩虹路交叉口等多个卡口,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城区道桥设施的瓶颈制约有所缓解。至2008年底,全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51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38平方米。

  环保设施不断完善。建成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万吨)和开发区岩东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万吨),完成城区雨污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开工建设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1.29%。建成枫林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1000吨)、大岙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950吨)、医疗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24吨),一大批垃圾中转站、污泥中转站投入使用,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系统趋于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近年来,宁波市积极开展以绿化美化、污水垃圾处理和空气净化为重点的生态体系建设。推进百里三江生态文化长廊建设,建成了千里“绿色通道”和“清水河道”,建成了日湖公园、福民公园等一批市级、区级公园,初步构建了“三江六河,双湖呼应”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到2008年底,全市人均公绿达到8.88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绿达到10.31平方米。加大内河治理力度,城区多条内河重现水清岸绿的全新景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引水工程等相继建成使用,气、水、声环境质量大大提高,中心城市居民的用水、用气保障更加便捷。

  城市品位持续提升。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出宁波独有的城市气质和文化特征,特别是三江文化长廊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如大剧院、图书馆、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在母亲河畔联结成一片风格各异、蔚为壮观的现代建筑,现在三江口核心滨水区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甬城中心区,成为宁波市一张靓丽的名片。近年来加强街景市容整治,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在城市建设中,宁波坚持把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结合,把城市建设与历史自然、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有效地促进了城市人文精神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外滩历史文化街区整修后重现光彩,成为宁波时尚新地标;慈城古镇通过保护性开发,积淀在这里的文化被重新点燃;月湖景区经过拆迁改造基本恢复了古月湖的“十洲景致”。

  二、房地产业飞速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房地产业在宁波是一个发展历史较短的产业行业。1998年以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宁波房地产业实现飞速发展,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08年底,宁波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93亿元(1998—2008),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83年的12.62平方米提高到2008年的28.7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了98%以上。宁波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02家,其中,一、二级开发企业50家,房地产经纪、交易、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市场秩序稳定,住宅环境质量和功能质量明显改善,住宅品质大幅提升,各地相继建成了一批配套设施齐全、使用功能完善的住宅小区。

  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解放前,尽管宁波被列为五口通商之一,但宁波市民住房条件十分低劣。1949年,宁波城区(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建成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仅为383.8万平方米,而且房屋质量很差,大多数住宅都是木结构房屋。到1977年,宁波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5.6平方米。改革开放后,宁波市房地产业开始快速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到1988年。当时,住房仍处于公房管理阶段,住房建设以单位建房为主,并由原来的“见缝插针”式建设逐步进入成片集合式建设,但开发量不大,10年全市约建成住房356万平方米,年均建成35.6万平方米。宁波第一个成片建设的项目是1979年到1980年跨年度建成的600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第二阶段为1989年到1998年。此时,住房制度处于公房与私房管理并行,住房制度改革在探索中不断深化,住房走向商品房化和社会化,开发用地实现有偿出让,住房消费增强,房地产市场化逐渐形成,房地产开发快速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1671万平方米,年均建成167万平方米。第三阶段为1999年到2009年。实物分房全面停止,住房制度走向市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土地市场、商品房市场、二手房市场走向成熟,房地产市场趋向繁荣,住房保障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持续快度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4014万平方米,年均建成401万平方米,是1979年到1988年年均建成量的11.3倍。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从2002年起,我市系统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结合宁波实际,创新实施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方式,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有梯度的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形成了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经济租赁住房等保障方式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统一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这一标准在全国、全省都相对领先。

  积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到2008年底,我市廉租住房已覆盖到全市各县(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且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在此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提高到了45%以下。目前,全市累计已有10804户家庭享受过廉租住房保障。

  扎实推进保障性房源建设。通过搭车建设、单独选址建设、回购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200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约200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了2万多套住房(含安置用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通过回购落实了300套廉租住房保障房源,2009年进一步新开工建设(落实)廉租住房3.3万平方米。当前全市在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及限价房等保障性房源共有94.6万平方米。

  大力实施住房改造整治工程。根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分布特点,大力开展了非成套房改造、低洼积水地段改造及老小区整治工程。1998年启动非成套房改造,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区别缓急”的原则,结合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市政建设、专项改造等形式积极推进改造。我市城区原有非成套房210万m2,截止目前,已累计改造168万m2,占计划改造总量的80%,总投资约47.5亿元,共有3.6万户居民搬进了新居。2006年启动成套房低洼积水地段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排水系统、增设排水泵站、搬迁底层易进水住户等方式,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共完成城区低洼积水地段改造24处,总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受益群众8300多户。2000年启动老小区整治,积极改善老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安排整治老小区271个,整治面积159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5.5万户,投入经费10.16亿元。

  三、建筑业从小到大,从大到强,茁壮成长

  建筑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以前及建国初期,宁波市建筑业以登记注册的营造厂为主,有营造厂200多家,从业人员不足4000人。1951年7月,宁波公营建筑工程公司成立,有固定工人416名,从此,宁波市有了专业的建筑施工队伍。上世纪60年代初到80年代初,宁波市相继成立了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市设备安装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到80年代初,列入《浙江省施工企业(事业)单位名册》和《浙江省县以上社队建筑业名册》的单位共有52家。到2008年,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达到992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结构体系基本形成,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路、水利、港口与航道、通信、电力、石油化工等各个领域;建筑业从业人员达51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2867人,二级建造师6459人。到2008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21.48亿元,是1978年的250倍,建筑业产值和效益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宁波市支柱产业之一。

  建筑业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建立和完善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主线,对与其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对招投标、质量安全登记、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实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到2008年底,通过系统审查的企业共1415家,企业管理人员3840人,录入建设工程项目3345个。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出台了《宁波市建筑市场稽查督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不断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外地进甬企业、招标投标的监管,特别是率先建立评标结果后评估制度。三是推进建筑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2008年,在宁波工程建设网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系统中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的共82条,涉及业主、施工、监理等77家企业和5名个人。四是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的各项制度,切实改善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和务工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根本利益。

  四、物业服务行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蓬勃发展

  物业服务行业在宁波市是一个发展时间较短的新兴行业。1994年8月8日,宁波市成立了第一家物业公司——新街物业管理公司。之后经过15年的发展,宁波物业管理从当时的无序市场到如今的规范化管理,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物业管理已成为广大居民生活、工作上不可少的必需品。物业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自1994年成立的第一家物业公司,到2008年底,全市已有经营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增加到225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4家,二级资质企业14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从当初只有50余人,到如今已发展3.4万余人,其中大专人员3000余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断扩展,帮助各级政府缓解了劳动就业人员的安排问题,为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物业服务项目不断拓展。1994年新街小区第一个开展物业管理以来,宁波市物业服务项目现已达到1513个,物业服务项目从原来单一的住宅小区覆盖到办公大楼、商场、医院、学校、工厂、寺庙等。物业管理面积达9829万平方米,比1994年增长了565倍;1994年物业服务经营总额只有10余万元,到2008年底,全市物业服务经营总额已达6.5亿元,增长了6500倍。目前全市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住户近90万户。

  60年奋斗,记载了宁波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展望未来的美好前景,我们将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新宁波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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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