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区域招生
1、2008年将继续实行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政策。
2、民办中小学原则上应立足面向本区域招生,为使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7%以上,允许全市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2008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要做到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并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年检。凡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须列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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