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对话 广播 健康 旅游 游戏 时尚 电视 图片 院线 房产 博客 三江口评论 论坛 邮箱
首页  经促会  社团机构  资讯公告  人物文史  刊物书籍  为您服务  旧版回顾
财经地带
从事乳品相关经营国家有新规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12月04日 13:49

  本报讯 从事乳品相关经营,今后需遵守新的规定。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各相关乳品经营单位应根据国家新近发布的有关规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国家有关部门新近发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按其规定,今后部分乳品领域的经营者从事乳品经营将有新的限制条件。其中奶畜养殖场,须向工商部门提交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相关备案文件。生鲜乳收购站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其他形式的生鲜乳收购站,则将不再另外办理工商登记。

  市工商局指出,工商部门希望相关企业于今年12月31日前来工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对逾期未办的企业,工商部门则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另外,今后凡欲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的经营者,应先取得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对《条例》实施前已经登记、并符合相关开办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其在2009年2月底以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逾期不能提交的,工商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或吊销营业执照。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佳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北仑小港将建设李氏家族纪念馆
全国国际象棋甲级联赛在甬开赛
省人大民侨工作座谈会在甬举行
美东三江公所主席胡运熹访甬
中国(余姚)裘皮服装节开幕
宁波累计艾滋病毒携带者473例
爱国爱乡的楷模——纪念包玉刚
强冷空气来袭今气温骤降有大风
宁波市新华书店将举行大型书展
诺丁汉明年向全球招硕士研究生
“教育名家讲坛”12月7日开讲
宁波518路公交线路昨起有调整
2岁以下幼儿可打疫苗预防肺炎
半数以上的超市里发现注水牛肉
青岛宁波商会网站开通
成都宁波经促会和商会举办会议
宁波商会会长工作座谈会
武汉市宁波商会召开会长会议
贵州宁波商会召开会长会议
天津宁波经促会召开会长扩大会
上海宁波经促会召开会长扩大会
上影集团签约世纪东方商业广场
宁海民企“九法”应对外贸困局
检测服务外包成鄞州新兴产业
宁波7条政策扶持明年粮食生产
甬投1亿元重点培育信息服务业
北仑开通首条“企业110”热线
牛年贺岁金条首发价7年来首降
中国宁波网与宁波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宁波同乡联谊会)联合主办
协办单位:宁波市侨办、市台办、市侨联、海外联、甬港联、科协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0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