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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宣传,需要“穿透式思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20/01/16 10:21稿源:宁波日报

  吴启钱            

  “穿透式思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金融监管领域。意思是说,不管一家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签是什么,模式有多创新,金融监管机构都应将其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和“连接”起来,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行为实施全流程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向来“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也越来越强调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要求民商事法官在审理诸如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等类案件时,要在准确揭示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探究当事人真实交易目的,根据真实的权利义务关系认定交易的性质与效力,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判。

  无论是穿透式监管还是穿透式审判思维,其特点都是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宣传工作领域,同样需要树立穿透式思维。宣传工作承担着“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和任务,是我们党巨大的政治优势。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摄像机,人人是记者也是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形成舆论影响他人,“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已经不是危言耸听。

  在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多元化、舆论生态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我们的宣传效果有所减弱。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穿透性思维,常常陷入“谁写谁看、写谁谁看”“自说自话”的窘境,与广大受众之间横着一层“隔音墙”或者“隔离墙”,导致舆论宣传的说服力不强。

  比如,2020年新年前夕,某地一自称“普通市民”的作者,发表了一篇图文并茂的文章《市委书记的一碗面》,意图通过自己的“偶遇见闻”,来表现干部的亲民、朴实与低调。文章写得很煽情,图片质量很不错,但甫一发表,瞬间招致众多冷嘲热讽。网友们尖锐地指出,文章有意策划的痕迹太重,是对干部的“低级红高级黑”。网上吵得不可开交,当地多家媒体包括党媒却在次日转发了此文,当作正面宣传继续扩散,有网友直言“这不是宣传故事,应该是宣传事故”。

  缺乏穿透性思维,一些宣传工作者在面对实际问题或思想困惑时,不敢或不善于讲真话,结果隔靴搔痒,事倍功半,尤其在一些舆情的应对上,贻误最佳时机。思想就是人心,宣传工作就是指引人心的工作。树立穿透式思维,宣传思想工作才能具有穿透灵魂直抵人心的力量。

  要在理论上穿透,不仅说清“是什么”,更说清“为什么、怎么样”;要在方式方法上穿透,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更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思想引导解决实际问题,在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巩固思想教育的成效,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在手段上穿透,充分运用融媒体和融合手段,在思想工作过程中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甚至审美的手段,“情理法”结合,平等说理,真实回答,生动表述。

  最有穿透力的永远是真话。宣传工作中,真话如果不能全说,也要坚持“假话全不说”。如是,才能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和认同。

编辑: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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