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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孟军:“新乡贤”培育与乡贤文化重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19/03/20 02:48稿源:

  邢孟军

  近年来,农村地区涌现出大量优秀的“新乡贤”,各地对乡贤文化的制度建设、政策保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思考,不少地方也出现了很多乡贤治乡的新模式。发掘培育优秀“新乡贤”,重构乡贤文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发掘培育“新乡贤”,涵养见贤思齐的向善氛围

  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并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建立基层党委政府、村两委、群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权重评价机制,把好入口关,将有品德、有能力、有学识作为“新乡贤”的基本标准,确保“新乡贤”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通过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农村企业家等系列活动,把那些德行好、口碑好的“在场”乡贤推选出来,鼓励“不在场”的乡贤通过种种途径回报家乡。通过向每位“新乡贤”颁发证书,授予荣誉,增强“新乡贤”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广泛开展“新乡贤”评选表彰,筹划举办“乡贤文化节”“乡贤文化研讨会”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参与程度,弘扬乡贤精神,凝聚乡贤力量,让乡贤文化在农村发挥更强的道德张力。

  积极开展“新乡贤”事迹报告宣讲,有效激励广大村民,使“新乡贤”的正能量内化为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觉。把“新乡贤”的模范宣传教育融入乡村文化建设,通过农村文化礼堂、文化下乡等场地、载体向群众推介“新乡贤”,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涵养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

  二、创新支持“新乡贤”,出台保障有力的政策措施

  一是构筑“新乡贤”回归的政策体系,确保“新乡贤”返乡投资和参与乡村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探索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交流任职,让他们把先进地区的治理经验带回家乡;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出台公职人员“告老还乡”“退职还乡”制度,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使社会人才分布结构趋于合理。在居住、补贴、医养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让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公职人员在退休以后回到家乡居住、生活、再创业,发挥余热。

  二是激励“新乡贤”携带资本回归,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充裕的资本支持。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尤其要重视保护好农民利益,防止各种资本、社会力量搭乡村振兴的便车,侵害农村利益、破坏农村环境、恶化乡村治理格局。

  三是出台本土“新乡贤”的护苗政策,使“新乡贤”后继有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四是创新“新乡贤”培育引进使用机制,使“新乡贤”源源不断地输入到农村地区。主要包括探索多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等等。

  三、鼓励引导“新乡贤”,形成运转科学的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正向鼓励引导机制,形成履职激励机制、荣誉授予机制和公益捐建冠名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回归,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二是给予“新乡贤”一定的参与身份,根据法定程序积极推荐优秀乡贤进入“两代表一委员”,给予他们应有的重视,鼓励“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选举,服务群众。

  三是造血输血并举,不断充实完善乡村精英结构。重视本土精英培育,解决乡村原有人才不足问题,为乡村建设提挡升级提供支撑。加强在外精英培育,建立内外部精英流通和外部精英内部化机制。

  四是建立政府、村两委、群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权重评价机制,为乡贤工作成效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方式。根据乡贤工作情况及各界评价,建立柔性退出机制,保持乡贤队伍纯洁性和公信力。

  四、重视用好“新乡贤”,建好透明高效的机制平台

  为“新乡贤”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和机会,搭建平台,让乡贤参事“有规可依”。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乡贤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各种形态的乡贤组织,放大乡贤资源效果。以章程制度形式明确“乡贤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的功能定位,明确这类组织职能为协调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协同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

  创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通基层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激活乡贤资源,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由政法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参与指导、村“两委”举荐,依靠群众推举,坚持公益志愿,让“乡贤理事会”成为基层“两委”的有力助手,成为集思广益、群众参与、矛盾化解、促进和谐的先锋组织。

  坚持党的领导,因村制宜、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把好入口关,真正把有品德、有能力、有公益心的“新乡贤”选出来、用起来。同时,也要健全参事会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议事章程,处理好乡村“两委”和乡贤组织的关系,处理好德治和法治的关系,给予乡贤组织充分的治理空间。

  (作者为市社科院党建研究所所长、市党建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辑: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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