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理论 >> 社科书架

怎样才是真正的“一体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19/03/13 04:32稿源:宁波日报

  

  《长三角分工、协同与一体化:上海探索与实践》 

  樊福卓 张彦 于秋阳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月 

  怎样才是真正的“一体化”

  朱晨凯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推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机制设计,对浙江高质量发展来说,也是一个重大利好。    

  在此时代大背景下,本书结合上海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的探索和实践,对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对每个发展阶段的源动力展开分析,对每个发展阶段的“独特性”特征予以概括,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主要经验加以提炼,剖析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研究提出当前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并从创新政策、完善机制、保障投入、搭建平台、配套服务、改善环境等方面提出可供具体操作的思路与建议。    

  书中指出,目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存在的主要瓶颈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基础设施的互通性仍显不够。目前长三角的高速道路省界处都有收费站,道路联通但不畅通;交通卡的异地使用覆盖面低;上海航运中心的“上海属性”太重,与周边港口间利益竞争大于合作。其次是优质资源的共享度仍显不高。比如目前上海在推进科创中心和自贸区建设中,眼光“习惯性”瞄向海外,区域内的联动不够,“打开了国门却没有打开城门”,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优质资源整合统筹也不科学。再次是公共服务的协同化仍显缓慢。受限于行政区域藩篱,目前涉及民生、营商等公共行政服务,大部分没有实现异地受理、办理和反馈。政府部门内部的公共信息资源的标准、种类、流程等尚未统一,存在“各玩各的”情况。 

  怎样才是真正的“一体化”?书中指出,区域“一体化”与区域协同发展、经济带发展、大湾区等不同,强调的是“不分你我”,因此在推进时更应该解放思想,不能局限在之前的区域发展国家战略的经验中。如今,长三角区域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联动保护、大气污染共同治理、公共服务打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科技大设施项目共享共用等方面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一体化”,但这不能算是真正的“一体化”;长三角区域只有在制度、体制和管理方面实现了一体化,才能算是真正的一体化发展。  

  书中列举了一些国外的经验,认为在制度、体制和管理的“一体化”中,欧盟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很好借鉴,因为这些都是经历过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此外,产业方面的“一体化”也是重要内容之一。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前列的长三角区域虽然发展条件优越,但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打造可以引领和推进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现代化产业集群方面的路径还不够清晰。在成本方面,长三角区域已不具备竞争力,未来长三角的产业应该面向全球市场。只有面向全球市场,长三角区域才会形成全球产业,把各种各样的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集中起来,打造成不可移植的产业链。惟其如此,这些产业才可以深植长三角,城市群才能抱团发展,实现真正的“一体化”。

  【精彩书摘】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的三大方向

  一是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打造现代化都市圈。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面积超过了35万平方公里,需要突出重点、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打造重点区域。都市圈是城市群的核心,也是突破城市行政边界、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优化配置的更小空间尺度,应加紧研究并适时出台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都市圈发展的国家级规划,在都市圈内率先突破,加快推出规划对接、改革联动、创新协同、设施互通、公共服务、市场开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新型城市合作,出台以小尺度、跨区域为特点的区域合作示范区。探索上海与杭州、南京、合肥等区域中心城市在产业分工、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放大上海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好G60、G40等交通大走廊优势,以G60科创走廊建设为契机,利用上海、杭州、合肥等地的优势科创资源,加强对沿线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建设G40健康生态走廊;在长三角跨省(市)交界处率先建立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示范区在产业深度合作、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调文化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特殊作用,以文化软实力推动区域融合。共同的区域文化可以大大降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合作成本,加快各类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应当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对外来文化的融合,创造独特的文化魅力,提升百姓对区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有利于推动经济合作,也会增加对国内外人才的吸引力。

  ■长三角制造业如何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一是聚焦“卡脖子”技术,构建需求驱动的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瞄准当下国家最急需的领域,以需求为导向,确定长三角制造业优先发展领域;对标“卡脖子”技术关键领域,以上海的科技资源为母核,在共赢的基础上吸引长三角优质创新资源,协调优化三省一市政府层面的管理体系,构建需求驱动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制定长三角协同制造技术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服务规范,构建高水准的制造业服务体系。二是以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载体,推进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统筹三省一市的重点产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在一些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力争“颠覆超越”。如汽车产业,可以充分发挥上海科技资源和资本的优势、发挥苏浙皖在劳动力、土地要素方面的优势,发挥区域内重点科研机构的作用,集中力量联合开展针对发动机、新能源动力、轻量化材料、智能驾驶等领域的技术开发项目,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三是健全长三角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网络,激发区域创新活力。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健全长三角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网络能够有效激发区域创新活力;推广上海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经验,辐射知识产权“三合一”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开放上海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吸引苏、浙、皖知识产权工作者来沪合作交流,带动长三角地区的知识产权行政水平。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推动环保协作与制造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合。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要兼顾好社会效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长三角要做足“联”字功夫,强化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协作平台同区域一体化合作平台联动;围绕长江三角洲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等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加大现有的“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域项目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

  ■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外经验,对中国有哪些启示

  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区域协调发展上的经验,对中国可以产生如下启示:在制度安排上,出台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明确区域协调政策主体,促进区域协调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加强立法,注重长远规划的制定,不断完善区域政策的实施机制,不仅要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专门的区域政策工具,还要有严格的区域政策的运行机制;应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专项法律制度,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律制定程序,并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强化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促使区域政策主体采用分层治理的结构,形成完备的组织机构,保证区域政策运作的规范性;中央与地方各司其职,发挥政府在区域协调中的重要作用;另外,应该协调区域外生发展与区域内生发展关系,强调区域内生发展,积极培育区域内生发展能力,加快区域内生发展相关立法。在具体政策方面,应结合我国的发展阶段特征和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特征实施有针对性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加强对“三个繁荣”的正确认识;深化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产业转移协作;增强特殊区域的发展能力;促进区域互动发展;完善区域协调发展配套政策;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编辑: 朱晨凯
 法治精神生存条件 不能缺少主张
去年,省委省政府经过10多年积极部署推进的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工作尘埃落定。宁波舟山港实现了实质性一... 详细
习近平总书记2·19和4·19两次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回答了事关新闻舆论事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