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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思源:“不请示不报告”会有什么危害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19/03/13 09:05稿源:解放日报

  邬思源

  日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正式印发。以条例制定出台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一方面是对党内精神的继承,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新时代背景的创新和发展,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

  并非剥夺下级组织自主权

  请示报告制度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一段时间里,无视中央权威的现象一定程度有所蔓延。例如,有的明明知道有问题,不但不抵制、不报告,反而推波助澜;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只报成绩不报问题和缺点,向中央打埋伏;有的自作主张、瞒天过海,对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致使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贯彻执行中变形走样、落不了地。这些现象都与维护中央权威相违背。

  我国有着近14亿人口,执政党党员数量近9000万,国情复杂,治理难度高,没有党中央的集中领导和定于一尊的权威是不行的。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治国理政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如果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不请示不报告,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会成为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同时,下级向上级特别是向中央的请示报告内容,还是上级特别是中央分析研判和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其本身也是调查研究的重要途径和民主集中制得以运行的过程。

  就请示而言,下级各党组织就重要事项向上级请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呈报的请示进行归并、整合与研判,并向下级党组织作出指示,就是一个民主集中的过程。就报告而言,上级组织对下级呈报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利用,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进行宣传,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加以吸收、推进和改进,同样也是民主集中的过程。

  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非剥夺下级组织的自主权,而是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地方或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过综合各方面意见,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最后决定权在中央,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由此可见,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是我们独特的制度优势。

  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标尺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党的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也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实现了有关党内请示报告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科学化,既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也是工作纪律。

  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和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好几本港澳通行证,还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而根本没跟组织报告一下。

  针对这些问题,有些党组织认为,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但事实证明,不少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就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

  进一步来看,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衡量下级组织及领导干部心中是否有党、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对党的组织、干部与党员管理的开关拧得更紧,有利于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而使全面从严治党之路更稳、更宽、更实。

  (作者为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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