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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东:厘清“高低论”“主次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18/11/29 09:09稿源:宁波日报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民营经济研究会执行会长季晓东在《解放日报》刊文指出: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回望党引领人民在民营经济领域率先突破、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着力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关系。当前,我国已经确立生产力发展、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等具体标准,而不是拘泥于传统的思维模式,陷入“姓社姓资”的恐私症。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主要是指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主体职能。它无关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高低、经济作为的主次。更要看到,就整体而言,民企和国企处于产业链的不同位置,并非相互替代的零和博弈关系,而完全可以成为“高度互补、互相合作、互相支持”的市场共同体。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制定了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从法律地位和社会人格平等入手,进一步培育了亲清的政商关系。

  三是处理好法治与市场的关系。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方面仍然存在按所有制类型作为立法标准的问题,导致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当前,要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和部署,依据同等保护产权的原则予以梳理修订,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例如,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编辑: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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