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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18/03/29 12:37稿源:人民网

  苏虹

  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先行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既保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也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具有的决策民主、决策共识、决策效率的优势,更好地激发党员职工的创造力

  “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这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关系的遵循。

  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历史经验的积累和升华,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制度安排。在决策程序上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

  第一,“前置程序”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出现民主选举“游戏化”、民主运作“资本化”、民主决策“短视化”等问题,反证了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和独创性。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先行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既保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也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具有的决策民主、决策共识、决策效率的优势,更好地激发党员职工的创造力。

  第二,“前置程序”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内在要求。

  国有企业党组织先行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目的在于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坚决贯彻;目的在于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通过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目的在于调动党员职工的积极性,一起完成企业的中心工作,保证重大决策事项能够落实落地。

  第三,“前置程序”是保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的制度保证。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的基本保证。因此,需要通过执行民主集中制来保证党的路线纲领和人民利益得以实现。

  同时,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可以有效避免决策中的“一言堂”,也有助于防止以“重组”“混改”“破产”之名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凡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好的国有企业,就能健康发展;反之,就容易把好端端的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

  解决“中心”与“核心”的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需要在实践中通过制度衔接、任务融合、工作渗透以保证“前置程序”的落实。

  在组织领导体制上,要正确处理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关系。上世纪90年代,上海率先提出并建立企业党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积极推进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以及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较好地解决了“中心”与“核心”在企业融合中的问题。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还有必要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治理结构核心,以保证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全覆盖和“前置程序”要求真落地。

  在重大决策体制上,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作用和尊重董事会自主决策的关系。有些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党委决策程序前置落实到三个点上:决策起始点,通过行政办公室提出召开专题会和党委会进行动议;决策过程中,通过行政办公室或董秘室提出,将决策内容纳入月度党委会;最终决策前,召开专题党委会,形成党委决策意见交由董事会作出决定。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方式、渠道如何进一步拓展,参与决策的内容层次如何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基层探索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

  在干部管理体制上,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落实企业选人用人权的关系。要以管导向、管标准、管程序、管机制、管监督为重点,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依法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的干部管理体制。比如,明确党委书记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人事部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部门,确保企业党组织对拟任人选的酝酿、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的全过程把关和监督。又如,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必须在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协商一致后,才能确定考察人选。这样,才能真正把“前置程序”落到人头。

  表达班子意志,凝聚职工智慧

  “前置程序”的核心要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领导干部做得怎么样。

  一是强化“党的干部”意识,成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带头人。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政治上的要求是一样的。要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民主的动力既来自于真理的力量,也来自于人格的力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民主精神和民主作风,对科学决策、正确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善于让国有企业的决策成为班子成员意志的表达、党员职工智慧的凝聚,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决策水平。

  二是深刻理解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精髓,提高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推崇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刻总结了党委会工作的一般规律,是一篇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光辉文献。其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弹钢琴”等工作方法,集中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精髓,蕴含了深刻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国有企业的党委班子成员应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是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前置程序”具体化。

  要通过修改完善党委会议决策规则,厘清与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定和程序。就党委议事内容而言,对党内重大事项,党委必须作出决策、形成决议、落实执行;对经营者任免事项,党委必须作出决策、形成决议、推荐提名;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必须提出意见建议,再由党委成员在董事会和经理层会议上发表意见。这样,方能使党组织研究讨论真正成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作者为复旦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编辑: 朱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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