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赵剑英在《人民日报》刊文指出:当前,一些国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却对成就背后的制度因素不理解或不认同,有的甚至指责、歪曲中国制度。这不仅因为他们对中国制度的认识存在不足,更因为他们固守所谓现代化的西方模式,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制度。对此,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制度自信予以回应。
中国制度的优势已被实践和时间所证明。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发生举世瞩目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大幅提升。放眼全球,中国发展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足以证明中国制度的合理性、稳定性与优越性。这样一套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增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中国制度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体系。近40年来,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逐步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以这些基本制度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项体制机制;还有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任期制、党内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党内制度。这些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协同,形成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制度体系。
当然,以中国制度为根本保障,中国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并不是说中国制度已经完美无缺,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坚定制度自信与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度是有机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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