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3-3 9:44:42 宁波侨讯讯记者从我市最近召开的“两会”期间获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与循环经济、生态市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城市建设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抨违法违规的行为。 要进一步扩大社会的参与面,即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公民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城市建设。在对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进一步设立生态建设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我市有关部门将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的有益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绿色服务为主导的投资贸易政策体系,依法完善与之配套的资金、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为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要开展全方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国际惯例,及时修订地方政策法规和产业标准,大胆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贷款或赔款。利用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投资新技术、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外资、独资、合资、合作造林,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人才。 同时,要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从健全激励机制入手,吸引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宁波工作,积极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库,组建生态市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鼓励外商在我市设立生态经济研究发展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与合作。(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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