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10 15:11:37 (宁波侨讯讯)我市从2004年1月1日起,禁止燃油助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至此,部分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连续三年提案建议最终得到了落实。 据了解,我市登记上牌的燃油助动车有5.8万辆,仅市区就达1.7万辆。这些助动车的动力是一个没有单独润滑油系统的单缸二冲程发动机,其工作过程是将汽油和润滑油混合燃烧。由于燃烧不完全,排放的尾气中含有多种致癌物。据环保部门检测,有90%的燃油助动车排放的尾气中碳氢化合物严重超标,其排放浓度是小轿车的4至5倍,轻型汽车的8.9倍,有毒气体严重危害着人体健康。另外,这些被冠以“小毛驴”绰号的燃油助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过快的车速造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近几年,随着宁波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淘汰燃油助动车、消除其尾气污染的呼声日趋强烈。特别是2001年以来,在每年的市政协全会期间委员们连续提出提案,要求市政府从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改善城市形象等角度考虑,尽快采取措施禁止燃油助动车行驶。宁波市政府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认为目前落实这一提案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于近日发出了通告。 通告明确规定,在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油助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使用年限满5年的燃油助动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废;使用年限不满5年的,车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辆转让到禁行区以外的区域使用。燃油助动车如在禁行区内道路上行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通知发布后,受到宁波市民的普遍欢迎,并称赞政协提案为民又办了一件实事、好事。 (姚传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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