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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坟墓扩建和寿坟使用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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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 1月12日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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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询问:他家住在山区,1985年父亲死亡后造了坟墓,现母亲死亡后想把坟墓扩建,是否可以?另外,我市实行遗体火化后,寿坟可否继续使用? 市民政局殡管所答复:除按《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批准的公墓、公益性墓地外,其他地域或场所均为禁坟区。禁坟区内禁止建立墓园和墓区以及新建、扩建坟墓。王先生想把父母的老坟扩建,是不可以的。另外,凡《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施行之日前在火葬区和禁坟区内已建的寿坟,不准继续安葬。违反规定新建扩建坟墓和继续使用寿坟的,由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平毁或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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