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福利
2012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1.1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1月14日 09:05

  1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11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以来,至2013年1月1日,全市每月约有16.2万名高龄老人享受这一福利,2012年我市共发放高龄津贴约1.1亿元。

  我市规定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至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向上浮动,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