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镇海3万参合农民获赠大病商业保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1月07日 08:43

  2013年起,镇海3万多农民看病又多了一重保障——获赠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最高住院补偿提高至20万元!6日从市卫生局证实,由政府花钱为参合农民购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在我市尚属首例。

  2003年镇海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后的10年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参合农民享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享受住院补偿、门诊报销,还有大病救助,获赠免费的健康体检和意外伤害险。2012年该区加大了新农合对重症尿毒症、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等8种重大疾病的补偿力度。

  2013年该区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1200元,居全市首位。在此基础上,还决定通过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的方式,为参合农民免费提供重大疾病附加保险,较为彻底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

  2012年12月,镇海区通过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与镇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面向全国征集供应商,最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分公司中标。新农合基金以参合农民人均80元的标准投保,共计投入256万元保费。

  2013年起,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孤独症等13类重大疾病被纳入该区重大疾病商业保险范围。

  镇海区新农合办主任张黎说,该区参合农民凡是患以上13类重大疾病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到区新农合办审批后,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分公司报案,即可获得理赔。

  张黎算了一笔账: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后,该区患这13类大病的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分别从75%、60%、50%提高到90%、80%、70%,最高住院补偿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另据透露,2013年我市将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模式。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