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象山县相继出台一系列创业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0月15日 08:27

  2012年8月,象山县政府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的意见》,将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通过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融资贴息支持降低创业成本,落实税费优惠,鼓励参加创业培训政策等措施鼓励未就业人员积极开展自主创业。

  根据创业扶持政策,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和工商分局出台了《象山县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和《象山县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首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县户籍创业人员可享受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年营业收入(或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可申请贷款贴息;人民银行象山支行代拟的《象山县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也在9月底出台。原本只有城镇失业人员可以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适合新政策中提到的创业人员,金额为5—25万元不等,增加了贷款模式,而且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还本付息后,可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申请贴息。目前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人员正对我县已贷款的创业人员进行梳理。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