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奉化市再次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25日 14:57

  7月12日,为切实改善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奉化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395元调整到4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40元调整到325元。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今年6月1日起计发。

  目前奉化市共有低保对象6411户9740人,其中城镇低保563户934人,农村低保5848户8826人。为应对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奉化市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物价补贴等方式,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为生活困难群众筑牢民生防线。2007年以来,奉化市连续5年提高低保标准,城镇低保从当时的月人均270元提高到目前的月人均465元,增加了72%;农村低保标准从当时的年人均1900元提高到现在的年人均3900元,增加了105%。5年来奉化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539.631万元,物价补贴868.348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从2010年9月到2011年4月,奉化市开展了一次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标准有别”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活动期间全市新增低保100户154人,退出低保690户862人,有效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