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鄞州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5月03日 08:50

  今年我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初中、小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学。

  据了解,全区将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并限定每班班额,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同时,严格控制择校,各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不得超过5%。初中期间擅自择校、人卡分离的学生,初中毕业后仍执行取消定向保送或分配到省重点中学资格的政策。各校也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坚持均衡编班,并切实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口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今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镇(乡、街道)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

  全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中旬,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辅室报名(或教辅室指定的学校报名)。

  今年我区初中招生对象为户籍(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学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招生时间为6月底7月初,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小学统一把具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送到划定的初中报到。

  原在外学区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学区就读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教辅室报名,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按规定程序流转。

  户籍在中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北的到宋诏桥中学报名,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南的到鄞州实验中学报名。

  2012年首南中学开始招生,首南户籍且实际居住在首南的小学毕业生均到首南中学报名;户籍及居住地在高教园区内的高校教职工子女要求就读初中的均到首南中学报名;实际居住在鄞州人才公寓的小学毕业生到首南中学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应以本区为主、区外为辅,不得招收无档案的学生,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择优录取新生。

  当学生自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综合能力考核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招收新生。

  公办学校要按照有序接纳的原则,尽可能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当地公办学校无法全部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情况下,由镇(乡、街道)教辅室协调安排其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也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