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类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8日 14:16

 

申报方式

网下申报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事项编号

X3311-3

事项性质

许可类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

0574-87185513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处

审批层级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终审

审批关联部门

本部门单独审批

审批依据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第十一条

申报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审批程序

申报资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执业单位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变更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还需要提供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7、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8、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9、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

  稿源: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