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港澳再次签注申请网上受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8日 09:50

 

* 审批事项: 港澳再次签注申请网上受理 
* 事项编码: 30001A02000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个人赴香港或澳门旅游地区的常住居民。
5、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2、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公民无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收费-->审核-->审批-->发证-->归档   
 过程图释:
受理
收费
审核
审批
发证
归档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核定往来港澳长期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7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件;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5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0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件   
 受理部门: 市、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地址: 市、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稿源: 浙江公安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