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签证
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L签证(探亲-2)]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4月28日 09:09

 

项目名称:  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L签证(探亲-2))
 受理机构:  宁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授权)
 项目类型:  行政审批
 联系人:  出入境管理局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87758210、87758211 办理地点:市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
 服务对象:  外籍华人、华侨在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以审查材料完结时间为准; 承诺期限:同法定期限。
 办事时间:  周一--周五的工作时间
 收费情况:  详见各接待大厅上墙的收费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受理条件:  外籍华人、华侨在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材料明细: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中本人资料页、本次入境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验讫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派出所或宾馆饭店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5、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6、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7、经公证过的儿童寄养保证书;
 8、其他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表格下载: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doc   样表.rar
 网上受理:  网上预审点击进入
 结果查询:  结果查询点击进入
 常见问题:  外国人姓名、护照号拼写容易出错。
 监管措施:  举报监督 日常检查
  稿源: 宁波公安网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