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签证
项目名称: 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L签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28日 09:08

 

项目名称:  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L签证(探亲-1))
 受理机构:  宁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授权)
 项目类型:  行政审批
 联系人:  出入境管理局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87758210、87758211 办理地点:市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
 服务对象:  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  周一--周五的工作时间
 收费情况:  详见各接待大厅上墙的收费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
 材料明细: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中本人资料页、本次入境签证及最后一次入境验讫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派出所或宾馆饭店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 5、外籍父母、子女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探望中国内地公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长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7、探望华侨或港、澳、台居民,须提供他们的身份证件及在甬6个月以上的住宿证明;
 8、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其他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无
 表格下载: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doc   样表.rar
 网上受理:  网上预审点击进入
 结果查询:  结果查询点击进入
 常见问题:  外国人姓名、护照号拼写容易出错。
 监管措施:  举报监督 日常检查
  稿源: 宁波公安网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