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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证办理程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7日 09:22

 

受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计生办
 联系电话: 0574-87186261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期限: 30天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条件: **
 材料明细: 见下表
 办理流程: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款。
 流程图: 暂无办理程序示意图
 表格下载:        再生育证办理程序: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到村(居)人口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经村(居)签署核实意见后,随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一张。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或愿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上述证件要求提供原件。送交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受理并审查核实,进行公示、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后发给书面通知书和《再生育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186261

 在线受理: 不受理
 结果查询: 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主要监管措施: **
  稿源: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