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6月16日 08:48

 

重要提示: 申报单位随带《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医疗待遇核定申请表》到社保申报窗口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后再随带拟办退休(职)人员本人一寸照1张、《参保人员办理退休(职)手续相关规定告知书》本人阅知情况、《社会化发放人员增减表》以及涉及参保人员待遇计发的其他材料到退休待遇计发窗口计发养老待遇,领取《退休证》。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重要说明: 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本指南载述获取该证照批文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局联系或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3865030、效能投诉电话96178。

  注意事项: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办理指南

(适用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

 

 

事项名称: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
事项编号:F1007
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
适用的申请主体:养老保险关系在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
受理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2楼12-15号窗口 (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夏令)
咨询电话:0574-83865512 8386551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是否收费:不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三)项,第五条;

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3:《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第一条、第二条;

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人员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可否办理病退的批复》(浙劳社复〔2001〕85号);

5:《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办理病退问题的批复》(甬劳社老〔2005〕113号);

6:《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退休(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劳社老〔2010〕23号)。


 

获取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的条件: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手续
经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应1:拟办退休(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应2:拟办退休(职)人员已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应3:拟办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应4:未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若拟办退休(职)人员系失业职工,确因生活困难中断缴费,且无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提供书面证明。
获取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审批

复核

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申报材料,确认其是否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条件。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准表》,经复核后一式三份交申请人签收。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报单位(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

当场办理

 

步骤
申请人和部门要做的事情
回应时间

申请人应将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2楼12至15号窗口:

1:拟办退休(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拟办退休(职)人员档案;

3:拟办退休(职)人员养老手册;

4:《宁波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申报表》一式二份(填表示例见附录 B);

5:《宁波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6:失业职工确因生活困难中断缴费无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另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
 

窗口工作人员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允许其当场更正。

材料齐全符

合规定形式

的当场受理

附录A: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第二条

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由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获取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核准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三)项,第五条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

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一条下列参保人员到达法宝退休年龄后,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按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三)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职的,从其办理退职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十年和2011年1月1日以后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

(二)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

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人员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可否办理病退的批复》(浙劳社复〔2001〕85号)

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单位改制、破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间断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如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前,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4:《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办理病退问题的批复》(甬劳社老〔2005〕113号)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职),确因生活困难不能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证明,可不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5:《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退休(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劳社老〔2010〕23号)第一、二条

一、办理程序

1.退休(职)申报主体。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失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负责申报。

……

3、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程序。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报单位。

二、办理退休(职)核准手续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 参保人员档案;

3.《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准表》;

4. 除上述材料外,属下列申报对象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

(4)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的,需提供《宁波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宁波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申报表》;失业职工因生活困难确实无力补缴中断期间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

……

5.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录B: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和填表示例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可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1: 宁波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申报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所属街道

 

所属社区

 

邮编

 

直系亲属姓名、住址及与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个人申请理由

(可附页)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该同志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同意该同志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

 

 

 

 

申请书法定格式填表示例

宁波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申报表

姓名

张思德

性别

出生年月

1960年5月

身份证号码

330203196005125028

现居住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58号2弄401室

 

联系电话

87293344

所属街道

白云街道

所属社区

中山社区

邮编

305000

直系亲属

姓名、住址及与本人关系

妻子 王爱琴

联系电话

13867481966

儿子 张爱敏

 

个人申请理由

(可附页)

 

本人因患胃癌,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未中断缴费,申请提前退休。

 

张思德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该同志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同意该同志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稿源: 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