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04日 15:22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步骤

  申请人和部门要做的事情

  回应时间

  申

  请

  和

  受

  理

  

  申请人应:将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2楼12至15号窗口: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

  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非受伤害职工本人时,应提供与该职工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3: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证明;

  4: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I检查报告单等。其中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MRI报告单;

  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

  ①交警部门等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上下班路线图;

  ③居住地证明(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部门出具均可);

  8:患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9:突发疾病死亡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1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用以证明事故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定形式:

  1:用人单位应在市属管辖范围内;

  2:职工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受伤时应在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申请工伤时间应在法定时效内;

  3:受伤时间应与提供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

  4: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的判决书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证明材料应为合法取得的;

  5:《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内容应齐全。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6:证人证言应为原件,一人一份;

  7:医疗证明材料上姓名应与身份证上的一致,首次就诊时间应与受伤时间基本一致;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允许其当场更正。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经书面审查,必要时现场调查取证,并在集体讨论后,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并制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60日内

  办结反馈

  窗口工作人员应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20日内

  稿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