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5月07日 10:12

  记者: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如何?

  答: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招募规模扩大,全国共招募34020名高校毕业生。二是工作制度逐步健全,一系列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三是管理培养日趋完善。四是就业服务初见成效。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迅速拨付专项资金,指导灾区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得到及时救助和医治。四川、甘肃、陕西等地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保障受灾“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帮助做好家在灾区同学的生活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灾区广大“三支一扶”大学生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积极投身抗震救灾,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精神面貌,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记者: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有了较大调整,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根据今年就业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今年4月份,我部与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今年的实施工作中, “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就业新政策的落实,在项目统筹协调工作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

  一是在招募培训方面,严把关口,加强培训。要求各地在适当扩大规模的同时,确实将基本素质好、成绩优良、具有奉献精神,而且所学专业为农村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招募进来。招募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截止时间比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即6月30日。

  二是在管理培养方面,搞好服务,注重培养。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在岗培训和业务学习机会,形成管理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提高标准,加强保障。 《通知》专门强调,从今年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执行,并且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记者: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重要环节,今年在这方面有何新举措?

  答: “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是第4个年头。4年来共有8804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欢迎。截止到去年末,首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3.8%,部分省市达到100%。

  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广开就业渠道,最终还是要依靠高校毕业生的自身努力。

  在就业服务方面,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就业4条渠道和相应的政策。

  第一,报考公务员。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是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二是各省(区、市)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时,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择业。要在坚持市场就业机制的基础上,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大公共服务力度。

  第四,自主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服务。

  此外,在相关政策衔接方面,也有相应调整。一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二是对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三是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6号)的规定执行。

  稿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