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关于核定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甬价费[2012]10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2月06日 16:16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你园《关于要求核定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高新分院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宁波市高新区社管局对幼儿园下拨部分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且你园不属于社会力量办学幼儿园,经研究,现核定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小班保育费标准为950元/月.生,小班、中班、大班保育费标准为850元/月.生。

  二、保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本复函自2012年春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稿源: 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