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关于核定机关一幼高新区分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甬价费〔2009〕74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23日 15:03

  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你园《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高新区分园收费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宁波市高新区社管局对幼儿园下拨部分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经研究,现核定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小班保育费标准为600元/月.生,小班保育费标准为800元/月.生,中班保育费标准为780元/月.生,大班保育费标准为760元/月.生。

  二、保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本复函自2009年秋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稿源: 宁波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