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警工作站  >  反诈骗信息

日租手机靠谱吗?租金高达13000多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43

  “先租后买”,这两年,手机、电脑市场兴起租赁业务,吸引不少年轻人,网上也出现了不少租赁App平台,以“先租后买断”等方式推广。

  记者在手机应用市场,输入“租手机”,有“租机宝”“机蜜”“友好物”……有一百多个出租手机及数码产品的App;电商平台上,相关租手机的店铺、小程序有几百个,打开页面,租金大约为10多元/天起,有的甚至10元都不到,乍看很诱人。

  与此同时,租手机这一新生意,被不法分子盯上。

  此前,全民反诈报道绍兴越城警方破获一起新型套路贷案件:有犯罪团伙以租手机形式实施“套路贷”,受害人本想贷款一万元,结果实际到手才5000多元。

  日租手机,真的香吗?

  一位读者向橙柿互动全民反诈栏目反映,他通过某平台租用苹果14Pro256G 手机一部,交了押金500元、一千多元碎屏险和一个月的租金后拿到了手机,手机每月租金1287元,算下来的价格严重超过了市场的价格。

  目前市场上,这一型号手机,电商平台售价为6899元,读者租期为12期即12个月,光租金就要15444元,此外还有押金和一千多元的碎屏险等。

  读者想退还手机不再续租,商户以屏幕出现划痕拒绝退还碎屏险,并提出加2000元买断手机。

  因租手机发生的投诉,网上很多。

  新浪“黑猫投诉”上,与“租手机”相关的投诉显示有30000多条。知乎上,也有不少网友发布与租手机相关的投诉帖子。

  有的商家瞄准了未成年人。一位未成年女孩在“x租侠”租了手机,“一天看到街上的广告是租手机的零首付,上面有二维码,我就扫了一下,加了他的微信,然后去他的实体店,他就跟我们说手机很便宜,租了租满时间即送现在手机是被锁了,因为租金太贵了,我现在加起来一共给了5857元,这只是单单租金,还有分期,一期分为553,前四期是773,后八期是553,我一共给了九期,一共是5857元,现在手机被锁了,剩下的我不想给了,他还要锁我的手机,我不还款,他们天天给我家里人打电话,还有我朋友,他们用恶气的语言警告我们,再不还就要上法院…… ”女孩所租的手机是一部小米手机,该型号在市场上2000多元可以买到,但如果她付完租金,需要7356元。

  目前,经“黑猫投诉”平台协调,x租侠已经退款。

  从各投诉网友反映看,大多是租的时候以为“零首付”“租金少”“租满即送”,后来发现租金高承受不了,想不再续租想拿回押金,但在申请的时候遇到出租商家的各种阻碍 。即便是“租满即送”,其实是要收取一笔“买断费”,加起来远远超过手机市场价。

  有的消费者一旦不付租金或者不愿意支付买断费,租赁方电话催收,电话里还称要起诉他们,或者收到租赁方寄来的法律函,将被起诉。

  记者在支付宝平台上找了家租手机店铺,以日租一部苹果15pro max(内存为256G)为例。

  有两种租赁方案:一种为:租完12期归还;另一种为租满12期即送。

  前一种“租12期”方案,提示为续租-租期内可随时买断,月租金622元,到期后买断的话需要支付5330元,在买断尾款项上提示“越早买断越便宜”。

  后一种“租满即送”方案,提示为6个月后可随时续租、买断、归还,月租金1108元,买断尾款项也有“越早买断越便宜”提示,这一方案有优惠,首期支付打对折,实际支付554元。

  从页面扣款计划看,两种租赁方案都是每月租金相同的方式,类似我们房贷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再看两种方案实际支付情况:

  第一种“租12期”方案,消费者租12个月,支付租金7464元,买断这只手机,共需要12794元(12个月租金+买断尾款)。

  第二种“租满即送”方案,租完12个月,支付租金达13296元,扣除首期打折的554元,这只手机所有权归自己的话,需要付12742元。

  两种方案,其实只差了52元。看来,“租满即送”不过是一个噱头。

  另外,“租满即送”方案中,点击“租金计划”后显示,到期买断需要支付6315元。为什么租金计划和买断计划显示不一样,关于这点,记者询问客服,客服并没回答,只说每个方案都写明了。

  这样一款手机,在电商平台上,这部手机优惠后售价是8550元(3月11日报价)左右,第一种日租方案,租金接近手机售价,第二种是市场售价的1.5倍,如果要买下手机,两种方案分别“溢价”4244元和4192元,溢价率分别是51%和48%。

  此外,在订单最下端,有“我已阅读并同意《租赁及服务相关协议》”需要打钩,进入后,有《租赁服务协议》《用户授权协议》《个人征信授权书》《商品签收确认书》四份文件。

  记者仔细查询《租赁服务协议》,这是一份平台、租赁者、手机供货商的三方协议,关于逾期问题,协议约定:逾期7个自然日,租赁者不支付设备租金的或逾期后不缴纳逾期违约金等三种情况,会被列为失信客户。关于催缴方式,则约定“甲方及丙方有权将违约信息反馈给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失信客户,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邮寄函件、委托第三方进行上门取回设备等形式对一方进行催缴”。

  此外该协议中,还约定手机供货商对租赁手机植入停机管理程序,租赁者在租期内不得自行卸载,如果逾期,供货商可以远程停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振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来看,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情形,首先协议中表述的委托第三方催讨,如果委托的第三方不正规,很可能造成“暴力”催收行为,类似案件也时有发生,且有的催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协议中平台将逾期用户列入“失信客户”的约定是欠妥的,在我们国家将个人列入“失信名单”是要经过相关部门授权并认可或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列入失信名单,除此之外的第三方无权将个人列入“失信名单”。此外还会容易滋生其他犯罪,比如诈骗团伙会以“修复失信记录”为由实施诈骗等。

  苗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相应的条款,理性消费,尽量避免冲动性消费给自己造成不便。

  不少消费者认为手机租赁是“高利贷”,是变相非法分期放贷。

  从记者实测情况看,用户最后实际支付的价格与手机原本的市场价相比,明显高于商户出租出售手机的成本,如果套用贷款来计算利率,有些订单甚至超过了一些非法高利贷的利率。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该规定提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据此规定,2023年12月20日央行发布的1年期LPR为3.45%,据此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3.8%。租手机是否可以据此规定呢?“租手机,不是普通的租赁关系,有的属于带有融资属性的租赁合同关系”,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丹麒认为,“但不是民间借贷行为,不受4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规定限制”。唐律师说,普通租赁业务模式下,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总和往往小于租赁物的价值,而租手机的租金已经远超出市场正常售价,之所以租售比如此之高,是涵盖了租赁平台及商家的费用与利润,属于带有金融属性的租赁合同关系,但也不完全符合分期购买或融资租赁的特征。他认为,从目前出租手机这类新兴市场反应情况看,不少租赁平台打了“擦边球”,以“每天20元拥有新手机”类似的宣传广告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租赁平台有义务准确完整地告知消费者“以租代购”模式的详细信息,不能隐藏买断条款、违约条款、价格条款等重要信息。对于租赁逾期的情况,不应立即将原租赁强制转换成售卖,不得强迫交易,应该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考虑期。若消费者选择买断,价格也要公道合理,否则容易滋养成“变相高利贷”的社会问题。总之,经营者要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租手机的话,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权益呢?唐律师建议,目前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先要看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是不是存在“霸王条款”,是不是存在“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该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另外,像消费者遇到因为不想继续租手机而被远程锁定以迫使消费者就范,“涉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避免入坑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家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树立量入为出的观念”,唐律师说。

  目前,有部分租赁平台的商家为了找用户租机,与中介约定相关服务协议,每介绍一单租机业务,中介可以拿到数百元的介绍服务费。

  而中介为了推广业务,以租手机套现诱导人租机,本质上是“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在租手机的群体中,不少是因为使用信用卡、网贷,无法承担负债,于是通过中介租手机套现还钱。

  有的骗子就趁机浑水摸鱼,以“租手机”为由实施诈骗。

  厦门一位女大学生小林急需一万元周转,在网上搜索“套现”信息,看到一条信息,就添加了对方微信号。

  添加成功后,对方让林同学通过支付宝上的“租葛亮”平台,申请租用一部苹果iPhone X手机。然后,再将手机收货地址写成对方的。

  对方承诺,收到手机后会迅速将手机卖掉,并折现把钱转给小林,称“可以卖8500元”。

  小林在“租葛亮”平台上,根据对方“指导”下,申请了一台苹果iPhone X手机(黑色,256G),在“租期模式”中选择了“租满即送”,在“租期”中选择了“租24个月”,总租金需要1万多元。

  小林接着支付了2个月租金1000多元(两个月的租金),订单很快通过了。随后,根据订单查询,手机已经寄给了对方。

  当小林想问对方钱什么时候转账时,发现对方把自己拉黑了。

  小林不但没套现到一分钱,也没拿到手机,还欠下了平台一万多元租金。这些租金需要她今后按时偿还。

  民警说,这其实是一种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本质上就是虚假购物诈骗。

  骗子先在网络上发布套现的虚假信息并留联系方式,待受害者主动上钩。

  等受害者主动联系后,骗子向受害者“承诺”可将受害者租赁的东西转卖并将钱款转给受害者,从而实现其“套现”的目的。

  骗子以“收到东西立即转卖”为名,要求受害者将收货地址改成骗子指定的地址。

  骗子收到东西后,便失去联系。这样,受害者在付出了押金、租金,损失了手机后,还得继续偿还平台的余下租金。

[责任编辑:吴旻]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1-2020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3020391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