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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蔡某某,“打电话”被抓!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5:48

  “打电话,能赚快钱!”这么诱人的广告吸引了一些人跃跃欲试,殊不知,这是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3月13日,江苏宿迁宿城耿车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手机用户拨号异常,短时间内对外拨出大量疑似诈骗的电话,经民警分析研判,该手机用户有实施诈骗的重大作案嫌疑。

  当天下午,民警在一处民房内将协助拨打诈骗电话的吴某某、蔡某某抓获,查获作案手机4部和多张手机卡。

  到案后,吴某某、蔡某某对他们协助拨打诈骗电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嫌疑人吴某某在浏览某网站时发现一个可以“赚大钱”的广告,客服告诉吴某某,只需要两部手机就可以轻松月入过万,一部手机登陆QQ和上线保持语音通话,另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就可以获得每小时数百元工资。

  在家无所事事缺钱的吴某某心想竟然还有这么好赚的钱,便信以为真。吴某某是个“讲义气”的人,有了“赚钱”的路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好兄弟,于是吴某某便邀请蔡某某一起参与,在利益的驱使下,吴某某、蔡某某在明知这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并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随着群众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使用境外电话作案很容易被识破,犯罪分子以高额利益为诱饵,组织招募境内人员用境内号码拨打诈骗电话,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帮别人拨打电话也犯罪!勿成“两卡”犯罪“工具人”!

  出租、出卖银行卡、手机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还提供手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属于诈骗罪共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或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因贪图蝇头小利,一不小心成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不得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不要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责任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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