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奉土资拍[2011]06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定于2012年1月16日上午10:00在奉化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奉化市大成西路252-2幢205室房产,建筑面积121.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45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93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看样时间:2012年1月12日—2012年1月13日由竞买人自行看样或拍卖公司组织看样。
三,咨询、登记:竞买人应于2012年1月13日下午4:00(以资金到账为准)之前将拍卖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奉化市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70999192),并到奉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本公司联系办理好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系电话:87316511 87317355 15168186663
五、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鄞州商务大厦1910室
注:◆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禁购政策的规定要求,违反者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准时出席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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