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我市中职学校免学费

2011年07月14日 08:52 宁波晚报

  今秋起我市中职学校实施免学费政策。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将按实免除学生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和宁波户籍在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最高每人每年可免4000元,最低可免除2400元。

  “实施免费政策后,将有8万余名中职学生受益,仅学费减免一项,我市财政每年要投入2.5亿元。”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王春潮说。

  非宁波籍学生享受免费有3个条件

  《方案》规定,享受我市中职免费政策的学生包括,宁波户籍学生和非宁波户籍学生。

  宁波户籍学生。纳入省市县各级招生计划的宁波户籍(不含就学期间从市外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的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宁波市内中职学校和到宁波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

  非宁波户籍学生。纳入省市县各级招生计划的在宁波市内中职学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父母(或一方)在我市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三年;2.父母(或一方)依法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3.在宁波参加中考。

  公办中职学校按实免除学费

  根据《方案》,具体减免办法分公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在校生等多个类型。其中,公办中职学校按实免除学生学费。“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专业,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是多少,除了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外,学费全部免掉。”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李丽解释说。

  民办中职学校和宁波户籍在市外中职学校就读学生减免标准分三大类:第一大类的减免标准为2400元/生/学年,包括财经商贸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等专业;第二大类的减免标准为3200元/生/学年,包括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第三大类的减免标准为4000元/生/学年,包括文化艺术类专业。

  《方案》规定,民办中职学校原收费(经物价部门核定后)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原收费全额免除;高于减免标准的,高出部分可向学生收取。宁波户籍在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减免标准和学校收费就低原则进行减免。

  此外,为重点支持农村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对全市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实施全免学费、同时免住宿费。

  中职免学费后,中职奖学金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中职一、二年级全体在校生在享受中职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代办费和住宿费(涉农专业除外)继续按照原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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