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晒出租车成本别为“份子钱”背书

2011年07月05日 15:48 新京报

  袁伊文/文

  公众只想让出租车公司讲清楚,这么多的“份子钱”,哪些是“过路财神”交了营业税、司机社保等,哪些进了公司的腰包。

  广州市物价局的价格成本调查队公布了《广州市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出租车单车营运成本13373.91元/月,其中:直接成本(车辆折旧费、燃料费、车辆规费)10608.94元,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分摊)2016.19元,税费748.79元。承包制出租车的成本平均为2.01元/公里,比现行的2.6元/公里车价略低。(7月4日《信息时报》)

  根据这个成本监审报告,似乎车价该涨,但笔者认为有些问题值得商榷。

  首先,物价局的成本调查队,其公信力在于公证那些可以直接查证的成本费用,诸如保险费、燃油费等。但它不是做专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能全面核算出租车公司的成本,特别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两个科目,牵涉到专业的会计知识,不经过专业审计,普通的“调查”只是重复出租车公司的财务报表。可见出租车的所谓“间接成本”高达2016.19元,是值得推敲的。

  其次,公众并没有在这个成本报告中看到“份子钱”的芳容,而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按“成本中心”的概念,选择怎样的成本核算主体关系重大。平时的新闻报道是以司机为“成本中心”的,每月近万元的“份子钱”、数千元的汽油费……所以,公众只想让出租车公司讲清楚,这么多的“份子钱”,哪些是“过路财神”交了营业税、司机社保等等,哪些进了公司的腰包(其中当然要扣除与出租车运营无直接关系的成本),再让大家评评“份子钱”收得多不多。

  而在广州的这个报告,“份子钱”迷失在一堆会计科目中,由物价局越俎代庖了。按目前的算法,明显有让人生疑的地方,比如计在直接成本下“车辆规费”中的“车辆保养维修费”每月200元,同时直接成本中还有“车辆维修费项目”680.11元。这有没有重复计算的问题?

  再比如“消费、清洁费”、维修费等成本,不少的清洁、维修工作是由出租车公司的相关后勤部门负责的,报告中的价格不是“成本价”,一般是包含利润的,会计学上叫“内部转移价格”。不能让出租车公司的“利润”直接当作成本,让消费者全面买单,更不能让政府的成本监审报告为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背书。

  当然,更多的城市公开租车成本还没广州这么精细,而广州能做到的,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没理由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