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水岸居民公约“新28条”确定

2011年07月03日 14:45 东南商报

  本报5月11日《居民“28条”约定和美生活》报道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经过业主、物业、社区、开发商代表等多方为期两个多月的调研和商讨,金色水岸《居民公约》于昨日正式发布。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一份由居民参与修订的社区自律公约。

  《居民“28条”约定和美生活》后续

  车辆乱停放、宠物随地大小便、垃圾随地乱扔……鄞州首南街道的金色水岸社区同样面临着诸多难断的“家务事”。

  今年4月中旬,正值宁波创文明城市三连冠,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想:能否在小区内起草一份居民公约?若成功,金色水岸社区将成为宁波诸多居民小区中第一个吃螃蟹者。

  从4月中旬开始,小区物业、社区和开发商就展开《居民公约》拟定工作。“先向小区业主们发出倡议,当时有三四十名业主参与,初步拟定了28条公约。”之后,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入户征集工作从5月初开始到6月初结束,共走访1200多户业主,收集到各类补充意见上千条。

  入户走访活动结束后,业主、物业、社区、开发商等各方代表再次坐到一起,就收集到的上千条各类补充意见进行了讨论。

  经讨论协商,“新28条”最终确定。与草稿相比,“新28条”在第2条中增加了“邻里产生矛盾,请勿采取过激方式;主动沟通或询求社区帮助”等内容。

  金色水岸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君说,公约实施后,社区将组织居民志愿者和老年摄影队在社区里随时进行监督和约束。若遇到不文明的行为将对其进行曝光,同时也会对公约执行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金色水岸居民公约》(最终版)

  1.我们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活动;

  2.邻居见面主动问好;邻里产生矛盾,请勿采取过激方式;主动沟通或询求社区帮助;

  3.我们呵护孩子的自尊,不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

  4.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

  5.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我们帮助照看,遇有异常,及时告知管理人;

  6.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我们乐于支持和帮助;

  7.我们拾得楼上邻居晾晒时飘落的衣物,妥善保管及时归还;并请勿随意取用他人信箱、奶箱内的任何物品;

  8.我们不往窗外抛撒诸如:烟头、烟灰、垃圾等任何物品,晾晒衣物,给花草浇水时防止滴水影响下面居民;

  9.理解门卫管理制度,主动配合进出刷卡;

  10.在清晨和夜晚,主动将室内音量降低。白天在家时,也尽量放低声音,放小动静;

  11.我们在公共场所穿着整洁,举止大方;

  12.我们在乘车、购物时依次排队,尊老爱幼;

  13.节假日我们只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平时燃放征得管理人同意;

  14.婚丧乔迁等传统风俗不妨碍小区公共秩序和周边环境;不随意燃点香烛;

  15.我们开车进入小区请勿鸣笛,慢速行车。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晚上10点以后回家的,请将车门轻开轻关;

  16.请勿在小区公共场所内晾晒衣服、被子、床单等物品;

  17.我们不在小区马路上随意停车,只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跨线、压线,且车头朝向规定方向,停车即熄火;

  18.小区内出行,我们倡导步行或使用自行车;

  19.保持小区内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洁,自觉带走废弃物品;主动关闭使用后的楼道电灯;

  20.我们不在过道上放鞋子、生活垃圾、非机动车等物品。

  21.借用小区公共小推车后,请及时归还,放回原地;

  22.购物买菜,我们使用环保袋或竹篮;外出就餐,我们提倡自备打包餐盒;

  23.生活垃圾,分类放置;

  24.家中的闲置物品,在小区跳蚤市场交易或捐赠给慈善机构;

  25.在公共区域,未经管理人同意,我们不放生、放养动物,不栽种、采摘花草植物;

  26.我们为宠物办理合法的证件,定期注射疫苗;

  27.使用牵引带遛狗,自觉清理粪便,不带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为具有攻击性的宠物戴上口罩;

  28.我们不在小区公共区域内随地吐痰,不在电梯里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