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四禁” 原有货车通行证延长有效期

2011年07月02日 10:07 宁波晚报

  自去年3月1日交通四禁方案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实施了相应的禁货措施。不少企业和个人因特殊需要,向交警部门申办了中心城区禁货区域的货车通行证。目前,交通新四禁方案第二次公示已出,但正式公告尚未公布,而原有的通行证按规定已经到了更换期,不少企业与个人感到十分困惑:到底去换证呢,还是等一等?继续用原有通行证,会不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昨天上午,记者带着相关企业及个人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

  问:原有通行证到期了,现在要去更换么?

  答:暂时不用换,原有通行证继续有效。由于交通新四禁方案跟原四禁方案相比有较大变动,不少企业及个人或许需要重新规划通行路线。就算原有通行证更新,新方案一实施,也要重新办证。因此,为避免相关企业及个人重复办证的麻烦,原有通行证适当延长有效期。从新四禁方案实施之日起,还有15个工作日的时间让相关企业及个人办理新通行证。在此期间,电子警察也不会因为证件过期而抓拍,若发生被记录的,可持证到相关记录大队办理违法行为撤销。

  问:什么类型的货车能办理通行证?

  答:中心城区禁货区域的货车通行证发放规定已经拟出了新的细则,具体办理过程中拟分为全线、专线、临时、高峰等四种通行证。相关企业及个人可登录宁波公安交管信息网www.nbjj.gov.cn,打开《交通新四禁方案再次公示》文件,下载附件1内容,了解通行证发放范围及更多信息。由于该细则尚未正式实施,相关企业及个人若有意见可以在网上留言,也可拨打0574-81981083(周六、日除外)提出建议和咨询。具体细则于交通新四禁方案实施之日一起生效。

  问:交通新四禁方案公布后,要到哪里办理通行证?

  答:根据拟定的细则,仅限在鄞州区、镇海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三区各自范围内通行的货车,届时可前往各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其他情况均要到宁波市经济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海曙区老实巷70号)5楼19号公安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