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敲响娱乐报道的警钟

2011年06月25日 12:22 搜狐社区

  今年5月21日,天津某报社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了该报社一名记者撰写的文章。该文中称,范冰冰和国内某男演员想结婚了,但父母不同意,二人可能要私奔。范冰冰认为此篇新闻报道内容完全失实,对其个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了其社会公众评价,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该报社和记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00万元。(6月21日《扬子晚报》)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未婚女性,而有人散播你要和人私奔的消息,会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而你是否会无动于衷?普通人在这样的流言中尚且会受到伤害,更何况对于当红女星范冰冰而言呢?诸如结婚、私奔之类的不实报道当然会对女星的个人形象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带来经济利益的损失,所以尽管我不是范冰冰的粉丝,但依然要支持她的正当维权。

  站在报社和写稿记者的角度考虑,他们也许会感到委屈,在今天娱乐报道“没有最八卦,只有更八卦”的潮流下,写一个明星结婚私奔之类的花边新闻,实在已经很温柔了。只要经常翻看报纸的人,对于某明星死了、某明星移民了、某明星红杏出墙了、某明星婚姻危机了、某明星假戏真做了之类的八卦,当然不陌生,与这些相比,私奔简直算不上恶意。可是很不幸的,他们踩上了地雷,碰上了较真的范冰冰。

  那么,他们是否很“窦娥”呢?不,一点都不。譬如在明令禁止乱扔垃圾的公共场所,也许很多人都在乱扔,也许你只是扔了一个烟头就被抓个正着,可是你不能喊冤,因为乱扔垃圾是不对的。恕我直言,如今的娱乐报道,就好像是这个被丢满垃圾的公共场所,乌七八糟腥臭不堪。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现状,其实和明星自身也有很大关系。在现实中,有一些小明星靠绯闻炒作上位,有一些过气明星靠丑闻来维持自己往日的风采,即便是有些当红的大明星,也从一些“无伤大雅”的八卦中赚足了“点击”,表面上宽宏大量,实际则和媒体沆瀣一气实现共赢。说的不客气一点,如今的娱乐报道乱象,正是部分缺“徳”的明星和部分缺“徳”的媒体“同谋”造就的,受益的是他们,受伤的却是公众、新闻精神和社会风气。

  首先,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娱乐报道也是新闻,当然也要恪守真实性的立场,可是翻看现在的许多娱乐报道,连“捕风捉影”都说不上,何谈真实?更令人堪虞的是,娱乐报道中的过分娱乐化正悄悄侵蚀着社会新闻,君不见现在有些关乎民生的新闻读起来像小说一样精彩吗?其次,公众去买你的报纸看,为的是获知真实的信息,倘若纯是胡编乱造,自己躺在家里做梦就是了,干嘛要看报纸?因此虚假报道即便谈不上误导公众,至少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另外,尽管对于明星这样的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应该适当弱化,可是弱化也要有个底线,作为媒体应该具有道德血液,在报道中对明星的人格要有起码的尊重,如此也有益于社会道德的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净化。

  因此,范冰冰的一纸诉状,不仅是为自己维权,也是对过度娱乐化的娱乐报道说不,无论结果如何,至少给那些大嘴巴的娱记敲响了警钟,让他们不再那么肆无忌惮不负责任地胡说八道。